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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合同不能履行时,是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无法实现的预期收益。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需满足条件且计算要综合考量。
1.赔偿条件:一是可预见规则,即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预见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是减损规则,守约方需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损失无权索赔;三是损益相抵规则,守约方因违约获利益的,应从赔偿额中扣除。
2.常见情形:包括生产利润、经营利润、转售利润损失等。
3.计算方式:计算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数额时,要综合考虑市场行情、行业利润率等因素,以合理确定最终赔偿数额。
2026-01-16 21: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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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可获取的利益,当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会失去预期收益。比如在商业合作中,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无法实现原本计划的盈利。
(2)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有条件限制。可预见规则要求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减损规则强调守约方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损失无法获赔;损益相抵规则规定守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要从赔偿额中扣除。
(3)可得利益常见于生产、经营、转售等利润损失情形。计算赔偿数额时,要综合市场行情和行业利润率等因素,确保赔偿合理。
提醒:在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证明损失的可预见性和自身采取了减损措施。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6 20:3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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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守约方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应与违约方充分沟通合同履行后的预期收益情况,让违约方明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以满足可预见规则。
(二)当发现对方违约可能导致可得利益损失时,守约方要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寻找替代交易等。
(三)守约方在计算损失赔偿额时,要如实扣除因违约获得的利益,遵循损益相抵规则。
(四)在计算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数额时,要收集市场行情、行业利润率等相关证据,确保赔偿数额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6-01-16 19:4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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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能拿到的收益。合同无法履行时,它是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损失的预期收入。
2.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要符合条件:违约方签合同时应预见违约损失;守约方要采取措施防损,否则扩大部分不能索赔;守约方因违约获利的,要从赔偿额里扣除。
3.常见于生产、经营、转售利润损失。计算赔偿额要结合市场行情和行业利润率。
2026-01-16 19:0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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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需满足可预见、减损、损益相抵规则,常见情形包括生产、经营、转售利润损失,计算赔偿数额要综合多因素。
法律解析:
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合同不能履行时,它是守约方的预期收益损失。赔偿可得利益损失有明确条件。可预见规则要求违约方在订合同时能预见到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减损规则规定守约方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然扩大损失部分不能主张赔偿;损益相抵规则指守约方因违约获得利益的,要从赔偿额中扣除。可得利益损失常见于生产、经营、转售利润损失等情况,计算赔偿数额时要结合市场行情、行业利润率等因素合理确定。若遇到合同不能履行涉及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6 18:13: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