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女方与其他异性有非法同居的行为,男方有权以该理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违法行为完全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事由,因此,若经过调解仍然无法挽回,通常法庭将会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同居的作为也构成了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男方有权据此向女方索要相应的损害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