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到借钱未按期归还且未签署借据的情况,我们可借助以下途径进行证明借贷关系的确立:
首先,可以通过收集当事双方在借款沟通过程中的短信往来、通过微信或者其他聊天软件所形成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以及银行转账凭证、来自证人的可靠证词等各种形式的证据予以证实。
其次,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纷争,建议在借款时即刻签署书面借据,以确保能够为友谊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