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过程中,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债务,首先需要明确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妇任意一方个人债务或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解决策略。
在夫妇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演绎的任何个人责任产生的债务,无论此类债务发生于婚姻期间亦或是在离婚之后,亦或是当负债方因为失踪或死亡等原因无法履行之际,都应当由该方自行承担所有的偿还责任,而非将该项债务转嫁给另一方,使其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那么就必须以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