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留意以下关键点:
1.关于债权转让事宜,必须明确告知债务人相关情况。
2.在债务转让方面,务必获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
3.如果法律或行政规章制度要求在转让权利或转移义务时需履行审批、登记等特定程序,则应严格遵循这些规定。
4.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之后,对于让与人所提出的抗辩理由,债务人有权向受让人进行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