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债务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可采取如下几种途径:
首先,若债务人现阶段无力偿还所欠款项,可尝试与债权人协商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偿还;
其次,任何债务皆应及时清偿。
如若债务人目前暂无能力全额偿还,亦可与债权人商议分期偿还事宜。
然而,若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却故意拖延或拒绝偿还,则需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并强制执行;
最后,所谓“无能力偿还”是指完全丧失偿还能力。
若仅存在部分偿还能力,则应对该部分进行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