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为债务人所负之责如下:
首先,在同一项债务中,如果既存在保证担保又存在物权担保的情况下,保证人应对物权担保之外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若当事人对于保证担保的范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晰时,保证人应全额承担所有债务的偿还责任;
最后,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保证人仍需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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