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起,我国针对农村住房拆迁补偿项目进行了两项重要调整,分别是对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额外补偿以及对于社会福利保障的赔偿。
此举代表政府将会遵循一套系统化和规范化的补偿准则来保证农民工阶级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换句话说,农民将能依据这套科学合理的标准获得合理的补偿金。
以下为农村住房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
稻草房每平米可获得1,900元的补偿;
砖瓦房每平米则可获得2,400元的补偿;
而对于预制或捣制的砖混结构房屋,每平米的补偿金额为2,800元;
对于高层建筑(两层及以上),每平米的补偿金额为3,300元;
此外,地上(下)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也采用等价原则;
最后,异地安置补助费用(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用等)每户可达2万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