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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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
    用户评分
  • 3835
    服务人数
  • 1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 111012010****2116 执业认证
  •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婚姻家庭
  • 北京朝阳区

杨志峥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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诵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杨志峥 专注遗产继承家事服务15年 擅长领域:遗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遗嘱纠纷、遗产诉讼、家族财富传承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 学士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硕士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 社会职务 北京广播电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合作律师; 北京电视台《现场说法》最受欢迎公益律师;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典通解通读》特聘讲师; 中央电视台《律师来了》公益律师、《律师请就位》专家律师; 《民法典请开讲》全国演讲比赛亚军 执业经历 杨志峥律师,执业15年以来,深耕遗产继承服务领域,亲办案件上千件,在处理各类家事疑难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庭审技巧。擅长领域涵盖遗产继承、分家析产、遗嘱见证、房产纠纷,以及家族财富传承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杨律师自2010年开始进入家庭遗产继承及财富传承领域,2014年正式创立诵盈律师事务所,是国内较早一批专注于家族遗产财富管理与传承领域的律师,在西方先进的私人财富管理制度和中国传统财富传承文化上,有着深入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长期以来,杨律师不仅深受高净值客户信任,受托管理巨额家族财富管理及传承事务,而且在社会公益、慈善服务领域建树颇丰,曾带领诵盈律师团队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以及众多法律援助等公益项目。 在专注家庭遗产继承及财富传承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中,杨志峥律师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办案理论体系,并深刻把握民事诉讼发展趋势,积极创新相关家事纠纷类法律服务产品,具有深远的行业影响力。同时,多次受邀参加相关继承及财产纠纷专题演讲,被公认为业内权威专家律师代表。

杨志峥律师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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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亲办案例,类案比对

杨志峥律师案例

经验丰富
  • 婚姻家庭 被上诉人
    杨志峥律师的价值:自书遗嘱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刘大姐提交的艾大哥所写遗嘱,形式上符合法律关于自书遗嘱的相关规定,同时刘大姐提交了视频证明遗嘱确系遗嘱人艾大哥本人所写。
  • 婚姻家庭 被上诉人
    杨志峥律师的价值:本案中,该房屋系父亲向其所在单位购置的房改房,由父亲购买且登记在父亲名下,属于父亲夫妇的遗产。大哥的出资,属于债权权利,不能改变房屋的物权。
  • 婚姻家庭 被申请人
    杨志峥律师的价值:帮助当事人确认与继母存在抚养关系,取得了继母的遗产。
  • 婚姻家庭 被上诉人
    杨志峥律师的价值:帮助当事人拿回自己的房子,并获得每月4000元标准房屋占有使用费。
  • 婚姻家庭 原告
    杨志峥律师的价值: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没有留遗嘱,姐姐和许先生同为法定继承人,可以各继承二分之一份额。随后姐姐去世,身为配偶的姐夫有权继承姐姐的遗产。但经过律师和法院的调解,最终陈生放弃了主张房子份额,父母的遗产由许先生全额继承。
  • 婚姻家庭 原告
    杨志峥律师的价值:本案中的房屋是黄二婶的父母早年间使用工龄购买的房子,其中父亲工龄37年,母亲工龄29年,证明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律师成功帮当事人争取到百分之十的房屋所有权份额。
  • 婚姻家庭 原告
    杨志峥律师的价值:经过诵盈律师团队的努力,胜诉后,孙家的大哥大姐携手来到了诵盈律师事务所,为主任杨志峥律师、回志新律师、苏佳音律师送上锦旗。锦旗上短短八个字,包含着对诵盈律师团队的不尽感激。而这份沉甸甸的赞誉,更坚定了诵盈律师团队捍卫客户利益的决心。
  • 婚姻家庭 原告
    杨志峥律师的价值:接到委托后,杨志峥律师及团队迅速理清了案件情况。虽然这套房子是李阿姨的个人财产,但在李阿姨去世后,其性质就已经转变为遗产。于是杨志峥律师及团队代理王爷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诵盈律师团队的积极努力,法院最终支持了王爷爷的诉求。
  • 婚姻家庭 原告
    杨志峥律师的价值:成功拿到遗产后,何家三姐妹携手来到诵盈律师事务所,为杨志峥主任和赵瑞珀律师送上了锦旗。 “法律之光,正义之魂” 当事人的高度赞扬,是对诵盈律师团队专业能力和执业道德的肯定。
  • 房产纠纷 原告
    杨志峥律师的价值:判决书下达后,杨女士来到诵盈律师事务所,为杨志峥主任和回志新律师送上了锦旗。 “硕在成果,胜在专业。业精乃胜,胜多为硕。” 杨女士握着杨主任和回律师的手,由衷感谢诵盈律师团队对自己的帮助。客户的衷心赞扬和高度认可,令诵盈律师团队也十分感动。

杨志峥律师文集

专业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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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探讨老人去世后,其早年居住的福利房、政策房、保障房(尤其是公租房)是否能由子女继承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这些房屋的法律性质及其所有权归属。公租房,作为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其所有权明确归属于国家或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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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继承官司,可以让对方出诉讼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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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处理财产继承案件时,诉讼费用的承担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当案件涉及高额遗产时,诉讼费用的数额往往也相当可观。关于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则,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旨在确保诉讼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首先,若原告在诉讼中获胜,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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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去世后,不要忘记领这几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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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面对家中老人过世的悲痛时刻,了解并妥善处理相关的经济事务显得尤为重要。除了哀悼与缅怀,合理地继承与领取老人留下的各项权益与费用,是对逝者最好的尊重,也是对其家庭的一种实际支持。以下是关于继承人在老人去世后可以向国家领取的主要费用的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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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最新修订:2024-07-24

    在我们的深厚传统文化中,“和为贵”的理念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即便是面对遗产分配这一敏感而复杂的问题时,也倡导以和谐、理性的态度去解决。遗产继承,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传递,更是家族情感与责任的延续。因此,任何违背这一原则的行为,都将受到法

  • 法律常识·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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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家庭,怎么把财产留给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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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再婚家庭中,财产传承给亲生子女的规划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任务,它要求家庭成员间的高度沟通与理解,以及法律层面的精准把握。为了确保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首先,家庭成员应坦诚地讨论并明确各自的财产权益和期望,特别是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这不仅有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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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志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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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民法典2024遗产继承
    最新修订:2024-07-10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更新,各类法律体系日益健全。所以,关于民法典2024遗产继承“新规”的知识,必须事先知道,不然的话,会很麻烦的。下边跟小编一起往下来看看。一.最新民法典2024遗产继承民法典继承规定变化,对我们有以下六方面的影响:一、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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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房产遗产继承民法典
    最新修订:2024-07-10

    这些年随着房价的持续升高,房产变得尤为重要,子女们为争夺父母留下的房产而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这些纠纷的解决免不了需要法律的帮助。接下来跟小编了解一下最新房产遗产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一.最新房产遗产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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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遗嘱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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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遗嘱的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有继承人对于房产的归属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共同到公证处办房屋继承公证,持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所有继承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根据法院的判决来到房屋局办理过户手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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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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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公证如何办理?大家都知道遗嘱公证是订立遗嘱的一种法定形式,那么具体应该如何到公证处办理呢?公证处的遗嘱公证程序又是什么样的呢?让我们往下看看。一.遗嘱公证如何办理1.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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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公证需要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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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公证需要带什么?遗嘱的订立有许多种方式,作为其中最稳妥的遗嘱公证来说,我们去公证处需要带什么材料呢?跟小编往下看看,避免我们多跑一趟,可以更迅速办理业务。一、遗嘱公证需要带什么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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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动形象
  • 商家消费欺诈怎么处罚
    2024-03-07
    律师解析:商家消费欺诈的处罚如下: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如果欺诈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而且商家需要给予被欺诈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赔偿。
  • 过期食品是不是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2024-03-07
    律师解析:属于,假冒伪劣中的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所以过期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 投诉房地产找哪个部门
    2024-05-13
    律师解析:投诉房地产找哪个部门要看投诉事项。房屋的质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下管工程质量监督局管理,房屋价格由发改委下属的物价部门管理,土地利用方面由国土资源局管理,规划建设方面由地方规划局管理,投诉房产中介可以找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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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峥律师服务记录

耐心解答
  • 我朋友在离婚二十多年,当时三个孩子全是我朋友抚养,他妻子一分抚养费没付过,请问我朋友打官司还能获得赔偿吗?
    [律师回复] 对于您朋友的情况,涉及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分析和建议: 一、关于非亲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但这并不改变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责任。然而,在您朋友的情况下,由于他并非该儿子的亲生父亲,且该儿子已成年并成家,他原则上不再对该儿子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 二、关于抚养费的追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抚养费:虽然您朋友在离婚时承担了全部抚养费用,但如果当时他并不知道儿子非亲生,那么这部分抚养费可能被视为“欺诈性抚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他可以要求前妻返还这部分费用,并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时间跨度较长(二十多年),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可能是一个挑战。 离婚后至儿子成年前的抚养费:同样地,如果您朋友在离婚后继续抚养该儿子,且当时并不知道其非亲生,他也有权要求前妻返还这部分费用。但同样需要考虑证据的有效性和时间的久远性。 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您朋友在得知真相后可能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名誉损害,他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前妻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将根据具体情况、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关于其他费用 除了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外,您朋友还可以考虑主张因非亲生子女所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如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但同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这些主张。
  • 老人被人打断一根肋骨,需要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老人被人打断一根肋骨的赔偿金额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清单、交通票据等,以便在索赔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明。
  • 再婚老婆子女判男方抚养,老婆去世,其子女有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再婚老婆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与去世的继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法律认可的扶养关系。如果形成了扶养关系,他们就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则没有法定的继承权。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扶养关系是否形成。
  • 请问我哥侵害了我的什么权力,折迁房被我哥选购了,母亲早已去世,我有一份母亲赠与拆迁房指标的合同?
    [律师回复] 在您描述的情况中,关于母亲赠与拆迁房指标的合同以及后续拆迁房被您哥哥选购的问题,涉及的主要法律权益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如下: 一、涉及的权益 合同权益: 首先,您拥有母亲赠与拆迁房指标的合同,这意味着您本应有权根据该合同获得相应的拆迁房权益或补偿。 继承权: 如果母亲在去世前未留下遗嘱明确拆迁房指标的归属,那么该权益可能作为母亲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在此情况下,您作为母亲的子女之一,有权继承相应的份额。 财产权: 拆迁房作为潜在的财产权益,其最终归属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您的哥哥未经您同意擅自选购了拆迁房,可能侵犯了您的财产权。 二、可能的侵害 合同违约:如果您的哥哥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选购了拆迁房,且该行为违反了您与母亲之间的合同或家庭内部的协议,那么他可能构成了合同违约。 财产侵权:同时,如果拆迁房权益应作为母亲的遗产由您和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而您的哥哥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置该财产,还可能构成财产侵权。
  • 儿子婚前给买的房子!交的首付款!每年给儿子钱交贷款!儿子离婚女方有房产吗?
    [律师回复] 在儿子婚前父母为其购买房子并支付首付款,且每年继续为儿子支付贷款的情况下,女方在离婚时是否有权获得房产,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一、房产的产权登记情况 登记在儿子名下: 如果房产在婚前已经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这通常被视为儿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女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如果虽然房子是婚前购买,但房产证上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可能被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二、婚后还贷部分的处理 如果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女方的收入)来偿还房贷,那么这部分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包括婚前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了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 四、结论 如果房产仅登记在儿子名下:离婚时,女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但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 外地的在本地能起诉离婚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外地人在本地能否起诉离婚的问题,我可以给你一些详细的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则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对于离婚诉讼来说,如果外地人在本地已经居住满一年,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居住证明,那么他们是有可能在本地起诉离婚的。这是因为他们的经常居住地已经在本地,符合了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条件。 然而,也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告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措施等,那么这些情况下可能会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那么起诉离婚的案件可能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总的来说,外地人在本地能否起诉离婚,主要取决于他们在本地的居住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他们已经在本地居住满一年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那么他们是有可能在本地起诉离婚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和处理。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答,请随时告诉我。
  • 你好 ?
    [律师回复] 您好,我已查看您的问题,我稍后将向您致电沟通,请注意接听~
  • 有些问题想咨询可以打电话吗?
    [律师回复] 您好,可以的,您可以简单说一下您遇到的问题。
  • 公司被起诉,法人是代持、?
    [律师回复] 公司被起诉时,如果法人是代持的,情况会相对复杂,因为代持法人并非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或控制人。以下是对这一情况的详细分析: 一、代持法人的定义与责任 代持法人是指接受实际出资人或控制人的委托,代为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人。在代持关系中,代持法人并不真正享有公司的控制权和管理权,而是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行事。 二、公司被起诉对代持法人的影响 法律程序参与: 代持法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需要代表公司参与诉讼、答辩、接收法律文书等法律程序。 如果公司被限制高消费,代持法人作为法定代表人也可能被限制高消费。 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被起诉的原因与代持法人的个人行为无关,且代持法人已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行事,那么代持法人一般无需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代持法人以个人名义从事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违法行为,或者违反了与代持相关的协议约定,那么代持法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代持协议的有效性 代持协议在双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但也可能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如果代持协议涉及公务人员违反规定经商、外商规避外资准入政策、隐名股东规避法律禁止性规定等情形,该协议将可能被视为无效。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需要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 当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您需要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如果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存在这些情况,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公司的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 父母房子其中一方去世了房子怎么继承过户?
    [律师回复] 当父母中一方去世,其房产的继承过户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以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房产继承过户的具体步骤和要点: 一、确定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 在父母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此外,配偶和父母(如果健在)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有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且没有遗嘱特别指定,则通常房产会在这些继承人之间平分,但具体分配可能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如继承人是否尽到赡养义务等。 遗嘱继承: 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遗嘱,且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则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过户。 遗嘱应当明确指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 我要离婚,14年结婚,都是二婚退休职工,结婚时她说她哥能买到便宜房,给我们买房,婚后我的工资卡她取出的钱有48万?
    [律师回复] 在您的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法院的处理方式确实可能涉及到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可能存在的借贷关系的区分。以下是对您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院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个人财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协议优先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针对您的情况分析 转账39万购房款: 如果这39万是明确以购房为目的的转账,并且双方有明确的借贷或出资协议,那么这部分钱款可能被视为个人借款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其视为夫妻共同出资的一部分。 婚后工资卡取出的48万: 这部分钱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很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专门用于个人目的或双方有明确的财产分割协议。 三、借贷案件的立案流程 如果您认为这些钱款中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被视为个人借款,您可以选择另行提起借贷诉讼。以下是一般的立案流程: 准备材料: 起诉状:明确列出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要求被告返还借款及利息),事实和理由等。 证据材料:包括转账记录、借贷协议(如有)、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提交起诉状: 将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 立案审查: 法院将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开庭审理: 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判决: 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应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
  • 彩礼被女方给她父母了离婚能要回吗?
    [律师回复] 您好,我已查看您的问题,我稍后将向您致电沟通,请注意接听~
  • 我在婚姻期买的二手房产,应有夫妻各50%。但无意中给了女儿了。怎么变更成前妻?
    [律师回复] 由于房产已经过户给女儿,因此变更产权人需要女儿的同意。你需要与女儿进行充分的沟通,解释变更产权人的原因和必要性,并争取她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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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k232***459
    重庆-南岸区
    我咨询的问题律师解答很全面
    1月前
  • ask14630514
    吉林-长春
    律师很专业,能用很简单的语言给我这种法律小白讲清楚问题,解决了困扰我的大难题!感谢律师。
    1月前
  • ask****979
    四川-成都
    很好的律师,非常专业
    1月前
  • public16729297
    北京
    此用户没有填写文本。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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