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案例中,可以合理地要求对此类侵权行为责任人采取拘留措施。
对于给他人带来轻微伤害的责任人而言,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政府对其实施行政拘留。
然而,由于这种情况尚未构成刑事犯罪,因此无法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执行。
通常情况下,此类行为将被处以五天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并同时处以二百元至上五百元的罚款。
具体惩处标准会根据实际案情及情节轻重而有所区别。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任何形式的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均应受到严厉的惩罚,包括处以五日到十日的拘留,并且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相对较轻则可裁量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仅处以五百元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