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仲裁员时需着重考虑如下几个关键要点:
诚挚地优先考虑您认为值得信赖的仲裁员;
征询并聘用对争议所涉及的领域具有深厚专业背景和精湛业务能力的仲裁员;
为了尽可能减少阁下及各方当事人的实际经济负担,我们强烈推荐贵方尽可能挑选仲裁机构所在地或者距离较近区域的仲裁员;
精心挑选仲裁员时务必避开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仲裁员;
同时还请尊重并遵循仲裁员选定的实效性要求,以便于各方高效合作并尽快启动司法程序。
《仲裁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