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的有效性,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作为合同行为人,他们必须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够有效地承担和履行相关权益及责任;
其次,其意图表达需要真实无欺,这是任何涉及到权益关系的合约所必需的诚信基础;
再者,该合同应当由相应的法律机构进行合法成立,只有经过这道流程,才能保证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后,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可能会对某些合同事项作出例外规定。
就具体的操作方式而言,如果当事人选择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来达成合作,那么在一方签署、盖章或者按手印之前,其已先行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对此予以确认并同意接收时,这份合同即算正式成立了;
当然,也可以由双方在签署完毕之后同时进行盖章或者按下手印的方式立即成立合同。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特殊情况也适用法律的其他特殊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