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确实知晓或应有能力知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起算。
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概念,用于描述当某项民事权利遭受侵犯后,该权利人若未能在此期间行使自身的权利,则在诉讼时效期满之时,负有责任的被告方将被赋予诉讼时效抗辩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其诉讼时效期间应为三年。
但如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依其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实际知悉或应当知悉自身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同样地,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也应依其规定执行。
然而,如果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