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的有效性与其
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无直接关联,而在于其在缔结之时是否符合了如下几个必要条件:
1.签约当时,缔约各方均具备充分的
民事行为能力;
2.在此过程中,各方之意愿表达务必真实明确,杜绝任何形式的欺骗、威逼等不当情况发生;
3.合约的各项条款须遵循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不得背离社会普遍认知的善良风俗和道德规范。
若有一方因无力执行合约义务,则应单独承担违约所引发的后果及
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