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中的违约金问题,其具体的计算方式须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合同中都会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作明确的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当一方向另一方未尽合同义务或履约行为不符合约定标准,导致对方受到损失时,应当以因违约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为基础,适当调整损失赔偿额度,该损失应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有可能获取到的额外收益;
然而,损失赔偿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
此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还规定,当事人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若一方出现违约情形,则应当依据违约情节向对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亦或是约定因违约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