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满足取保候审之相关规定,即可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于以下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一)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措施的情况;
(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四)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