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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子拆迁不满意怎么办

对房子拆迁不满意怎么办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03 15:20:17 已帮助18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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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子拆迁不满意怎么办
若被拆迁者对拆迁通告持有异议,可向上一级政府展开申诉
对于拆迁公告所载的拆迁补偿内容不满者,如当事人提出请求,相关事宜将交付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判;
裁判结果公布之后,若被拆迁者仍感不满,则可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申请。
其次,针对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所确认的签约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或涉及到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身份不明确等问题,房屋征收部门可上报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据本法规规,遵循征收补偿方案来做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宣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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