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收到法院传票后,若需银行执行冻结您名下的银行卡,其流程如下:
首先,由于办案或司法需要,经由法院确认后,可向有关银行发出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的正式公函;
其次,银行收到法院的公函后,将进行相应的审核和反馈,并对符合要求的确信账户进行签字确认,依法进行申请冻结;
第三,冻结的有效期通常设定为六个月,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一次,每次延长的时间范围通常在三至六个月之间;
最后,如果涉及到违法行为等严重问题,则有可能对账户实施永久性冻结。
请注意,在配合司法调查期间,只要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且未发现其他问题,您的账户将会得到及时解冻。《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