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开垦的荒地,在未经拥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确认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土地开发活动。
同时,若村民无证擅自开垦土地,这种行为将无法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当政府需要征用这片土地时,其所能够给予的经济补偿仅针对原始用途,补偿金额的多少通常参照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的平均年度产值的三到六倍作为参考。《土地管理法》第38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