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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起诉离婚传票不去应诉能吗

收到法院起诉离婚传票不去应诉能吗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02 10:30:16 已帮助15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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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起诉离婚传票不去应诉能吗
若在离婚诉讼中,有关当事人在接到法院发出的传票后依然未出席法庭聆讯,需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妥当处置:
当原告未能亲自出席庭审时,可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1)由其指定的诉讼代理人为其出席审判。
在此种情况下,原告无须亲临庭审,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原告由于自身无法言语或表达意愿的原因,(2)或者因为身患重症、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出席庭审,并且已经提交了书面陈述意见。
2)视为原告主动撤回诉讼请求。
若原告未能亲自出席庭审,法院将会视作原告主动撤回诉讼请求,而在撤诉之后的六个月内,原告不得以相同理由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离婚案件中被告未出席庭审的情况,需依照以下步骤处理:
1)若离婚案件中的被告未出席庭审,法院通常不会做出缺席判决,而是会对被告方进行传唤
若经过两次传唤后,被告方仍然无正当理由未出席庭审,法院有权对其进行拘传
被拘传至庭审现场后,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理,若经审理认为双方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则会作出离婚判决;
否则,则会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
2)若被告方确实无法出席庭审,例如无法表达自身意愿或下落不明;
或者尽管被告方未出席庭审,但已依法向法院提交了书面陈述意见,那么法院此时将进行缺席判决。
经过审理,若认定双方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则会作出离婚判决;
否则,则会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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