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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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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2151人看过
导读:夫妻双方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反悔,并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应受理。但经法院调查审理,若未发现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或情节严重的情况,应依法公正裁决,拒绝当事人诉求。
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方面,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后又对其进行反悔,并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项财产分割协议的申请,此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然而,法院在经过深入调查和审理之后,若未能发现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之初便存在诸如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或情节严重的情况,则应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即拒绝接受当事人的诉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可以反悔的吗

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是可以反悔的。如对离婚协议内容反悔,需根据以下情形具体分析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再重新拟定一份离婚协议。

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但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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