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们:
在此向您介绍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代位继承”。
正如各位所知,我们在亲人离世后会得到一笔死亡抚恤金。
有人可能好奇,这种钱能否被继承呢?请允许我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实际上,死亡抚恤金并不属于遗产范畴,因此没有人能够直接继承它。
此项款项并非逝者私有财产,而是作为来自事故方对于其家庭成员的一种补偿性体现。
与之不同的是,遗产的法定继承方式则有明确规定。
再让我们谈谈代位继承这一特殊的法定继承制度。
根据定义,当继承人早于被继承人离世时,他们的直系卑血亲可替早逝的直系尊血亲继承前者的遗产。
简单来说,即是当继承人去世时,他/她将无法亲自参与到遗产分配中,而是由其直系卑血亲替代他/她享有继承权,以此延续家族权益。
在此过程中,代替逝去继承人获取遗产的直系卑血亲便成为了新的代位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