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程序中,财产分割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环节,这意味着在离婚之际,应当依法对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清晰的权属划分,使其各归其主。
倘若在此过程中有明确的婚姻财产约定,那就应当依照约定执行。
关于某一方特有的财产,则应全权托管给该方当事人自行管理与支配。
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部分,这需要他们双方通过协商来解决;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错方权益为基本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