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这一行为,往往会以各种名义要求申情人预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以及“押金”等费用,以此来伪造虚假的银行流水账单,制造出您已经成功获得了合同内约定的所有贷款资金的假象。
而在此之后,他们会毫无理由地判定您违反了合约条款,并迫使您迅速偿还一笔虚构的巨额借款,这便是我们常说的“套路贷”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此类行为涉嫌多项犯罪行径,如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等。
倘若您需要相关的法律援助,请随时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添加以下联系方式,期待为您提供协助。《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