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信用卡拖欠款项未予偿还,且达到一定金额标准被界定为【恶意透支】的话,是有可能面临立案调查的法律责任的。
【恶意透支】的构成条件包括:
持卡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超出规定上限或逾期还款期规定,并且在发卡行发出两次以上的催收通知之后,累计超过三个月仍然未加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被视为【恶意透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恶意透支】已经被归类为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行为范畴之一。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