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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部分没有营业执照如何补偿

拆迁补偿部分没有营业执照如何补偿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5-01 14:15:12 已帮助24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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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部分没有营业执照如何补偿
在企业拆迁补偿的具体组成部分中,可以概括为以下三大类:
首先,是对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所进行的补偿费用,其中涵盖了无法转移、迁移的土地、房产、厂房、办公楼等相关建筑设施及其地面附属物,同时也包括由于实际搬迁过程中所导致的机器设备损失所产生的补偿;
其次,是由于征收行为引发的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费用,这其中包括了搬迁前期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赁费、人员招聘培训费等等,以及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还有解聘员工补偿费等各种费用;
最后,是基于拆迁政策所产生的奖励费用,例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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