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署并非强制要求必须加盖合同章,而可以采用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书面签字以及个人的指纹进行确认。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当各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时,仅需签约者均签字、盖章抑或是按本人指纹即可使合同正式生效。
然而,在签字、盖章甚至是按指印之前,若一方向另一方已完成其主要义务并得到了对方确实的收悉与愿意接收的明确表示,那么这套合同也应被视作合法有效地建立起来的。《民法典》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