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乃是指在同一海上航行过程之中,船舶、货物以及其他资产共同面临威胁,为确保全体成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经过理性考量并故意实施一系列合理操作,由此引发的特殊牺牲及开支。
当共同海损事件发生之后,由于共同海损措施所导致的合理牺牲与费用,应当由所有受益方共同承担。
通常而言,首先需要由共同海损理算机构对共同海损是否能够成立做出明确判断,若判定成立,便依据相关理算规定,计算出共同海损损失额度,并核算各个受益方所需负担的分摊份额。《海商法》第二百零三条,共同海损理算,适用合同约定的理算规则;合同未约定的,适用本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