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帮信罪即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信传输服务等技术性支援,以及提供广告推广及支付结算等协助活动。
若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若是单位犯下此罪行,则应对其进行罚款处罚,且对负主要责任的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负责的其他员工,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惩罚。
在存在前述两条行为的情况下,若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事实,应按处罚程度较高的法规予以定罪量刑,以此划清明确的法律界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