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触犯了非法经营罪名的犯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法院将予以严厉制裁,具体包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在判处刑罚时,还会附加或者单独判决其缴纳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法所得作为罚金。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明确指出,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只要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者,都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并且还要附加或者单独判决其缴纳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法所得作为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要附加或者单独判决其缴纳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法所得作为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具体而言,这些非法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