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自我制止的行为发生时,司法机关同样需要启动相应的立案调查程序;
然而,倘若这一行为未导致实际性的损失,则无需给予惩罚;
反之,若因犯罪分子的主动退出而导致了无法逆转的损害后果,则应有针对性地减轻其应受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中止这一情况,恰恰体现出了犯罪分子的懊悔之情及未向广大民众制造潜在威胁的事实,因此,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也会对涉案人员予以适度的宽大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在犯罪过程中选择中止并未造成任何实质性损害的罪犯,相应的法律责任应予免除;
而对于那些已造成损害的罪犯,则应适度减轻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