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民法典规定原合同解除争议条款是否继续有效?

民法典规定原合同解除争议条款是否继续有效?

民法典规定原合同解除争议条款是否继续有效?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4-29 15:00:40 已帮助177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法典规定原合同解除争议条款是否继续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阐述,在原有合同解除争议条款满足法定有效条件的情况下,均能依法持续生效。
其详细规定如下:
当合同因未生效、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等原因而丧失了约束力时,也不会对其中关于解决争议办法的条款产生任何影响,它们将依然保持其效力。
这是由于,即使民事法律行动中的某一部分无法产生预期效果,但并不妨碍其余部分发挥作用,因此,其它部分仍将保持其有效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