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您好,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关于犯罪分子归案后如何评定立功和重大立功的相关法律知识。
在具体说明之前,请允许我们先明确一些基础概念:
1.犯罪分子归案后有下列行为之一,可被认定为立功:
(1)主动举报、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无论是否涉及与其本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只要经过核实无误即可;
(2)提供能够帮助警方侦破其它案件关键线索的信息,同样需要经过核实确认;
(3)积极阻止他人正在进行的犯罪活动;
(4)协助执法机构成功逮捕其它犯罪嫌疑人员(包括其本人或同伙在内);
(5)在个人生活中做出了有益于人民、有益于社会的突出成就。
2.犯罪分子归案后如果有如下行为,可被认定为重大立功:
(1)主动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实,需经核实确认;
(2)提供有助于侦破更高级别案件的关键线索,同样需要核对确定;
(3)积极阻止他人正在实施的重大犯罪活动;
(4)协助执法机构成功逮捕其它重大犯罪嫌疑人员(包括其本人或同伙在内);
(5)同时具备上述多个条件且对旅客有重大贡献或杰出成就者。
至于“立功”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指罪犯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主动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使得检察机关得以查明真相,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引导警方向侦破其他案件,同时还包括其他可以有效预防或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些都是现代法制制度所强调的公正、公平与公开原则,以期实现法理情相结合,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