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数额应按照子女实际需求及父母经济负担能力、同时兼顾所在地的生活水平而定。
抚养费项目囊括日常生活支出、学习教育所需经费以及医疗保健等方面必要开支,确保子女得以健康成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款,离婚之后,由任何一方亲自抚育的子女,其另一方均应当担当起支付适当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责任,此种费用及其期限可经由双方协商达成;
若协商无果,则应由当地司法机关裁决。
在形成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用的合约或判决时,不应妨碍未成年人在必要时刻向其父母任一方提出超出约定或判决数额范围的合理诉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