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国家法律规定,符合如下各项条件方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1)婚姻双方当事人必须经过正式登记成为合法夫妇;
(2)离婚过程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3)夫妻双方应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债权处理等重大问题达成共识性协议;
(4)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户籍必须为本地常住居民户口所在地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