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们可以详细地将其划分为下列两种可能的情况进行讨论:
1.若购房者是基于合同自身的无效性而选择退房,那么合同中所涉及到的诸如违约金、赔偿金等条款也必然会因为合同无效而失效,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双方都无需负有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责任和义务。
然而,如果会因其中某一方的严重过失而最终导致合同归于无效,那么该方理应对因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起赔偿责任,但在赔偿过程中,不应再次使用被称为“违约金”的方式进行索赔。
2.假使购房者是因为决定解除合同或者发现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而选择退房的话,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当事人拥有法定权利向对方申请赔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当事人不仅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还可商定其他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