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的犯罪行为,意即在明知标的物系属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采取窝藏、转移、收购或作为其代理商进行销售等手段。
对于“明知”这一必要条件,法律规定需明确理解犯罪所得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并对其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采取其他方式掩盖、隐瞒。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犯有上述情形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课以罚金惩罚;
如情节严重,则会处以三至七年有期徒刑,且同样需缴纳罚款。《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