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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农民耕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收农民耕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4-25 17:30:05 已帮助9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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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农民耕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关于土地补偿费用。
土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式一般参照耕地在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其具体数额为该数值的六至十倍。
2、关于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用。
如果需要进行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达到了某一程度,那么每个农业人口所获得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按照该耕地在被拆迁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来计算的。
然而,当这一特殊情况发生时,每公顷的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用,最高金额将不得超越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关于青苗赔偿费用。
对于那些刚播种不久的农作物而言,它们的补偿费用将按照一个季度的产值的三分之一来计算工本费;
而对于正在生长过程中的农作物来说,其最高补偿额则以一个季度的产值为准。
4、此外,其他附着物如植物以及建筑物等的补偿标准也有相应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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