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银行账户在法庭裁决下达之日起六个月之后即会自动解除冻结状态。
然而,若诉讼请求实施方要求延期,则此类措施将得到持续维持。
然而,需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对于银行存款以及其他类型的资产的冻结期限最长仅限于六个月;
对动产的查封期限不得超出一年;
而对于不动产和其他资产权利的查封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两年。
当然,此处所述仅为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情况,特殊情形则另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