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工作实施公告发布之后,一般都会设立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限,在此期间,涉事房产仍可进行租赁交易。
因此,原则上来说,处于冻结期间的待拆建筑物是允许其被租赁的,但当冻结期限届满,即将面临拆迁的房产则不得再进行租售活动。
对于那些居住于待拆建筑物中的租赁人而言,在他们的房产被拆迁之际,同样可以享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例如,租赁人们有权获得临时安置补偿费用以及搬迁补贴等权益保障。《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