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父母所欠之债原则上应由其自行偿还。
然而,特殊情况则另当别论。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表述,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基本上应由双方共同负担,倘若当前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该财产归属各自所有,当事人可通过协议方式进行协商清偿;
如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并进入诉讼阶段,司法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形作出裁判。
至于个人债务部分,理应由个人负担偿还责任。
但在特定情境之下,如债权人去世,则应由其继承人在其继承权利范围内履行相应偿还义务;
倘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则无需负责偿还此部分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