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一问题的判定,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若信用卡借款确系用以家庭整体生活所需,那么这些金融负债便应被定性为夫妻共同债务;
反之,它们将被明确划分为个人债务范畴。
其次,根据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夫妻两人共同签署或是其中一方在约定事项达成后进行书面认可或追认的对外债务,均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再者,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家庭日常生活基本需求的债务,若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之理由提出相应的诉求,则争议法庭应给予支持。
然而,当这类金融借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时,若债权人仍执意以夫妻共同债务主张权益,那么争议法庭将不予支持,除非债权人能出示确凿证据证明此类债务确实用作家居、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抑或基于夫妻双方之间明确的共同意识表达。《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