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对于提出损害补偿要求的权利仅限于无过错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而导致离婚,则无过错方有权寻求损害赔偿:
(1)重婚行为;
(2)和他人类似于夫妻关系的共同居住情况;
(3)存在严重家庭暴力情况;
(4)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遗弃的行为;
以及(5)具有其他严重不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