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后,有未成年子女之人,其子女生育权将由其中一方当事人全权监护或监管,而另一方当事人则负责支付部分或全部的孩子抚养支出。
具体所需支付的费用额度与期限如何制定,应该经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若双方无法就此事项达成有效协议,那就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予以裁决。
子女在面临特殊情况、需要时,有权向其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越已达成协议或是公开宣判金额的合理需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