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商议并作出合理的分配方案;
倘若未能达成共识,则需交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注重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维护女性权益及不损害过错方利益的基本原则来作出最终裁决。
此外,若夫妻双方在此之前已经形成书面协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获得的全部财产均划归个人所有,那么其中一方由于承担了抚养子女、照顾年迈父母以及协助对方工作等大量责任和义务,在面临离婚时则享有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而受到请求方也必须对此予以回应与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