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该怎么履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该怎么履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该怎么履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4-18 13:40:15 已帮助211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该怎么履行
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在确定其有效性之后方能予以执行。
倘若该合同经相对人追认为真实有效时,应遵循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加以履行。
然而若相对人未能认同此份合同,合同即失效,并无需继续履行。
如行为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其所实施的仅为获取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及其程度与他的年龄、智商、心理状态等因素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则属于有效范围内;
此外,行为人若在未获得法定代表人批准或未得到其认可的情况下,擅自实施了其他种类的民事法律行为,就需该行为经过法定代表人的同意或者事后追认方可生效。
如果行为人并无代理权或者其代理权在某种情况下已经终止,但他们仍坚持进行代理行为,且这种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话,那么将不会对被代理人产生效果。《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