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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有合同效力吗

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有合同效力吗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01 17:55:07 已帮助2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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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有合同效力吗
在经过电子邮件协商达成共识后,若该共识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那么便具有与签订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形式的合同必须由双方共同签署,而且其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各种形式。
同时,只要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来体现并且可以随时方便地予以查阅调用的电子文档,都应当被视为书面协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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