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由于受到威胁或逼迫而缔结了婚约,则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段婚姻关系。
对于此类申请而言,应当从胁迫行为结束后开始计算,在一年之内提出。
如果个人在订立婚约之前曾被非法拘禁或限制人身自由,那么他们也有权在获得人身自由之后的一年间内,申请撤销这段婚姻关系。
在签订婚约之前,一方向对方隐瞒自身有重大疾病的情况的,另一方可以在得知这一事实后一年之内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对于申请撤销婚姻关系的案件,应当在知晓撤销原因或者应该知晓这一原因的那天起开始计算,在一年内有资格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