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拖欠债务问题时,其性质通常属于民事纠纷领域,并且原则上并不会导致当事人陷入刑事责任。
然而,在某些情形下,倘若债权人通过法律程序起诉并最终赢得诉讼判决,且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如若被告人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却拒绝执行,那么此时便存在着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名的潜在风险,情节严重者甚至会面临严厉的刑事责任追究。
然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假如被告人借助骗局或欺瞒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大肆获取公私财物,且其所得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程度,那么这种行为就极有可能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诈骗罪行,亦将因此遭受刑事责任追责。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被告人涉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拖欠贷款,例如办理过银行卡并进行大量透支,且其透支金额及逾期期限超过相关标准,经各家银行多次催缴仍然未得到及时支付,那么此类情况很有可能直接触发信用卡诈骗罪名,进而成为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的导火索。
至于嫌疑人是否会被判定入狱接受有期徒刑的刑罚,这完全取决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结果。《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