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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暴力讨债能否立案

民法典中暴力讨债能否立案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4-30 12:35:07 已帮助29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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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暴力讨债能否立案
1、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下,债权人通过合法形式的武力催债行为若触犯了相关犯罪条文,应由公安机关展开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债务清偿,乃债权人之基本权益所在,然而在此过程中,债权人需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避免违法活动,尤其是禁止采用暴力、恐吓或其他不道德手段进行债务追索,否则将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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